扭扭龍以舞時龍體顫抖與扭動而得名。由于是一人持龍表演,因此又稱《獨龍》。
《扭扭龍》據傳起源于清同治年,不久便銷聲匿跡。二十世紀七十年代末,由老藝人盛天籌,在縣文化館干部的配合下,根據傳說,挖掘和整理出這一鮮見的燈彩形式,使之重現人間。盛天籌說他公公曾經聽長輩說,相傳很早以前,龍潭內潛居著一條水龍,而村外一座叫焦炭石的古洞內則盤踞著一條火龍。,村南珠山之上有一顆巨大的彩珠突然滾落潭中,引起雙龍激烈爭奪,掀起狂濤涌向潭口,沖毀了村莊。村民不堪其苦,請來道士作法,祈求雙龍離潭入海。無奈道士法術不高,做了七七四十九天法事,才求走了水龍,而火龍依然在潭里吞吐拋追彩珠,繼續制造水患,禍害譚外百姓。村民們經過商量,依照火龍的模樣,用禾稈扎了一條龍并插上香火,派青壯年舉著它,在村里村外田隴小道游走,而后送至河邊,點火焚燒,請它借水道回歸大海。說也奇怪,經過這么一鬧騰,龍潭競然平靜下來,不再危害鄉鄰。從此以后,每逢新春,人們就扎龍祭祀,祈求平安,相沿成習。到了他太公那一輩,村里有幾個機靈小孩,元宵觀看大人玩龍燈,只見起燈時有人敲鑼擊鼓放鞭炮,(到人家演出)時有人敬茶敬酒送紅包,覺得又有趣又有利,便瞞著大人,砍竹折條,扎了些小龍,在龍腹下面綁上兩根小棍,然后一人舉著一條龍仔,到鄰村舞動,向戶主討蠟燭、爆竹等物帶回家去玩耍,后來被大人發現,覺得這小龍很好玩,有人又做了兩條更小的龍仔插在它的頭、尾之上,并改用一根木棍綁在龍腹中段。這就是的《扭扭龍》的雛形。
起初逢年過節《扭扭龍》往往是二龍一珠三人一伙,尾隨大龍燈在村里表演“二龍戲珠”,元宵后也與大龍一起送到河邊焚燒。以后逐漸發展成單獨活動,由大人領著孩子扛上小龍串村,討取香燭爆竹、果品和賞錢,到了清末民國初年,已形成今天的《扭扭龍》。2013年列入江西省第四批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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